大學男生在學緩徵完整說明:兵役法規定、緩徵期限與畢業後流程

資料查核日:

大學男生依兵役法第35條第1款,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期間得予緩徵;學校應於註冊截止日起一個月內繕造名冊,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畢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後,緩徵原因消滅,不是免除兵役。

大學男生在學期間,依兵役法第35條第1款規定得予緩徵。緩徵名冊由學校依戶籍地繕造,於註冊截止日起一個月內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不需學生自己跑公所。緩徵是延後徵集,不是免除;畢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後,緩徵原因消滅。

法源:兵役法第35條

兵役法第35條

「應受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徵集之役齡男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緩徵:一、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或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大學、碩士班、博士班都落在「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同等以上學校」範圍內,在學期間原則上得緩徵。同條第2項規定,緩徵原因消滅,或男子志願於專科以上學校在學寒、暑假期間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時,仍受徵集。

緩徵怎麼運作:不需自行申請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11條,學校應依學生戶籍地分別繕造申請緩徵學生名冊,於註冊截止之日起一個月內,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轉學、復學、轉系而影響原核准修業年限者,依同辦法第14條應重新辦理緩徵。在校且緩徵仍核准期間,公所不會依一般時程排你入伍。

不需要每學期自己跑公所;漏報或沒收到學校通知時,再向學務處或軍訓(校安)中心確認。

緩徵什麼時候結束?

同辦法第16條,經核准緩徵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緩徵原因消滅:畢業(或完成實驗教育);休學、退學或經開除學籍。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時,肄業學校應於學生離校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廢止緩徵核准。條文沒有寫「畢業年6月30日一律消滅」或「公所一個月內寄消滅通知」;實際修業期滿日以學校報送與縣市政府核定為準。

畢業後不繼續升學:緩徵原因已消滅,戶籍地開始後續徵集作業。尚未列入梯次者,可依內政部役政司當年度公告期間,到「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申請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期間以當年度須知為準,不要用固定的「5月底」去卡。

繼續升學(碩博士):錄取並註冊後,由就讀學校報送緩徵名冊。役政司115年延緩入營須知明寫:延畢或當年9月繼續升學者,無須申請延緩入營。

延畢:依辦法第14條,延長修業年限者,學校應於次學期註冊截止之日起一個月內繕造名冊,送戶籍地縣市政府繼續緩徵。同樣無須另辦延緩入營。

休學、退學:緩徵原因消滅,學校應在離校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縣市政府。復學後須重新辦理緩徵。休學期間仍可能被徵集,休學前記得問學務處。

不得緩徵:依辦法第15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不得緩徵;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或其他學校年齡逾三十三歲仍未畢業,也不得緩徵。所以「大學畢業後再讀另一所大學」「碩士畢業後再讀另一所碩士」原則上不行,除非內政部另有核定。

現行役期是多久?(依出生年次不同)

兵役法第16條規定,常備兵役分為「現役」(役期1年)與「常備兵役軍事訓練」(4個月以內)兩種。適用哪一種,依出生年次區分如下(資料來源:國防部113年1月10日公告):

民國94年次(20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後之役男:自2024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役現役,役期1年

民國83年次至93年次(1994年至2004年出生)之役男:維持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訓練期間4個月以內

上述年次截至2026年9月仍與役政司115年公告相符:83至93年次繼續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94年次以後是1年現役,請以役政司最新公告為準。

在學期間分段接受軍事訓練

徵兵規則第26條,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志願於每年11月15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在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這條針對的是「軍事訓練」(入伍訓練加專長訓練),主要對應仍服4個月軍事訓練的年次,不能把它讀成「94年次以後的1年現役也可以拆成兩個暑假服完」。

兵役法第20-1條,專科以上學生於學期始業時停止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因這款停止訓練的學生,於學期結束時得受徵集。因故未能在指定期間入營完成該階段者,依徵兵規則第26條,應俟緩徵原因消滅後,再徵集接受未完成的軍事訓練。

常見問題(FAQ)

Q1. 大一新生需要自己去公所辦緩徵嗎?

不需要。入學後,學校會依你的學制主動向戶籍地公所報送緩徵名冊。大一新生填寫學校規定的兵役狀況調查表後,由學校統一處理。若未收到學校通知,可主動詢問學務處或軍訓(校安)中心確認。

Q2. 讀碩士或博士班,還能繼續緩徵嗎?

可以。碩士、博士同屬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期間原則上得緩徵,由就讀學校報送名冊,不需另辦延緩入營。但碩士畢業後再讀另一所碩士班,屬於「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學校」,依辦法第15條原則上不得再緩徵。

Q3. 休學後緩徵會消滅嗎?若之後復學呢?

休學後緩徵原因消滅。學校應於離校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戶籍地縣市政府廢止緩徵。復學後須重新辦理緩徵。休學期間仍可能被徵集,休學前記得問學務處。

Q4. 可以在大學期間主動申請當兵嗎?

可以申請的是「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寒暑假分段,不是把1年現役拆開。依徵兵規則第26條,每年11月15日前向戶籍地公所提出;人數逾員額時抽籤。是否適用你的年次,以役政司當年度公告為準。

如需了解保留入學資格(開學前無法報到的學生),可參考:大學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怎麼辦?

入學前的準備事項,可參考:開學前準備指南

就學期間的財務資源,可參考:就學貸款怎麼申請?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