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要讀什麼科系:藥學系、醫院實習與兩階段藥師考試
口語常說的「藥劑師」,在現行法規裡叫「藥師」。藥師法原名「藥劑師法」,民國 68 年(1979 年)修正公布全文時改成現名,現在報考的類科和核發的證書都用藥師這個名稱。依藥師法第 15 條,藥師業務包括藥品販賣或管理、藥品調劑、藥品鑑定、藥品製造之監製、藥事照護相關業務等。還在比較科系與入學方式,可以先看[用 ColleGo 查學群與校系](https://universitymeow.com.tw/articles/collego-major-exploration/)和[各入學管道的差別](https://universitymeow.com.tw/articles/university-admission-channels-comparison-116/)。
應考資格:藥師法第 2 條寫的是藥學系
藥師法現行版本最後修正於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第 1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藥師考試及格者,得充藥師。」第 5 條也寫明「非領有藥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藥師名稱。」報考條件在第 2 條,這條於 101 年 6 月 27 日修正公布,列有兩款:
1. 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的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藥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2.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五日修正施行前,於專科學校藥學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考選部應考資格查詢頁補註,藥師法於 101 年 6 月 27 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這一款的計算日期為 101 年 6 月 29 日前。
條文寫出的系名只有藥學系。名稱相近的其他系能不能報考,法條沒有附對照表;考選部查詢頁提醒「以上資料係作為報名之參考,最終仍須經考選部應考資格審查通過為準。」其他證照的學歷條件,可對照[心理學系與心理師考試資格](https://universitymeow.com.tw/articles/psychology-major-psychologist-license/)。
兩階段考試:在學可先考第一階段
藥師考試依考試院訂定的分階段考試規則辦理,這份規則也規範醫師、牙醫師、中醫師,最新修正日是 113 年 6 月 20 日。第 2 條寫明考試「分二階段舉行」,而且「第一階段考試未及格者,不得應第二階段考試。」規則第 3 條寫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第 4 條寫採筆試方式;考選部 116 年考試期日計畫表則排了第一次、第二次兩梯藥師分階段考試,兩梯都註明電腦化測驗。
|階段|可以報考的人|應試科目(測驗式)|
|---|---|---|
|第一階段|藥學系畢業並實習及格;101 年 6 月 5 日修法施行前專科藥學科畢業並實習及格;國內藥學系在學生修畢指定學科且及格、有學校證明|藥學(一)藥理學與藥物化學、藥學(二)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含中藥學)、藥學(三)藥劑學與生物藥劑學|
|第二階段|具前兩種畢業資格,且第一階段及格|藥學(四)調劑學與臨床藥學、藥學(五)藥物治療學、藥學(六)藥事行政與法規|
在學生要修畢的是藥理學、藥物化學、藥物分析、生藥學(含中藥學)、藥劑學、生物藥劑學,和第一階段三科列的內容相同,附表沒有限定年級。
及格標準、證書與六年期限
兩個階段都以各科成績平均滿 60 分為及格,但有一科零分就不予錄取,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第一階段及格由考選部發給及格證明文件;第二階段及格,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衛生福利部查照。
第一階段及格也有期限:規則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具附表一藥師類科第一款或第二款資格(也就是畢業並實習及格)且第一階段及格者,才能應第二階段,「六年內第二階段考試未及格者,應重新應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考選部 115 年第二次藥師分階段考試的應考須知說明,這 6 年的「計算期限之起始點為經第一階段考試及格後,並具備第二階段考試應考資格時間點開始起算」,所以在學時先考過第一階段的人,要到具備第二階段應考資格時才開始計算。
考試院 113 年 6 月 6 日說明,科目改名為藥學(一)至(六)時,考試範圍、內涵及命題大綱維持相同,80 題科目的考試時間則由 60 分鐘延長為 90 分鐘。之後考選部在 115 年 3 月 10 日公告修正「藥事行政與法規」命題大綱暨參考用書與「藥物治療學」參考用書,現行命題大綱標明自 115 年第二次藥師分階段考試開始實施,準備時以考選部網站公布的版本為準。報名入口是[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https://register.moex.gov.tw)。
實習:最低 11 週,各校要排到 16 週
報考所需的「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認定基準在規則附表二,適用民國 102 年 6 月 1 日以後畢業的人:
|實習學科|最低週(時)數|
|---|---|
|藥品調劑作業|6 週(240 小時)|
|藥品管理觀念|1 週(40 小時)|
|藥品諮詢|2 週(80 小時)|
|臨床藥事服務|2 週(80 小時)|
四科最低合計 11 週(440 小時),附表另寫各校仍應視需要增加實習週數,「以達實習總週(時)數十六週(六百四十小時)」。實習場所「須為衛生福利部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附表說明這四個面向往往無法分割、需要整合學習,所以「申請人應於同一所醫院完成各實習學科」。附表沒有規定實習排在哪個年級,實習醫院與時程可向就讀學校的藥學系確認。
藥劑生:管理辦法還在,考試種類表沒有列
藥劑生和藥師是不同資格。藥師法第 40 條規定:「依藥事法所定之藥劑生,其資格、執業、組織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據此訂定的藥劑生資格及管理辦法(最新修正 108 年 11 月 11 日)第 2 條寫「中華民國人民經藥劑生考試及格者,得充藥劑生,並得請領藥劑生證書。」第 13 條列的業務包括專任藥劑生管理的藥品買賣、得由藥劑生為之的藥品調劑等。
不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2 條附表(細則最新修正 108 年 9 月 20 日)列出的考試種類,第六項是「醫師、藥師、牙醫師」,整張表沒有藥劑生。考選部 116 年考試期日計畫表也沒有藥劑生考試;想確認這項考試目前的辦理情形,可洽詢考選部。
常見問題
藥劑師和藥師是同一種證照嗎?
藥師法原名藥劑師法,民國 68 年改為現名,現在的考試類科與證書都叫藥師。藥劑生是另一種資格,由藥劑生資格及管理辦法規範。
不是藥學系畢業,能報考藥師嗎?
藥師法第 2 條寫的系名是藥學系,另有 101 年修法前畢業的專科藥學科。其他系所能不能報考,由考選部審查應考資格決定,請在報名前洽詢。
116 年藥師考試什麼時候報名?
考選部 115 年 9 月 3 日更新的期日計畫表,第一次預定 2026 年 10 月 6 日至 15 日報名、2027 年 1 月 16 日至 18 日考試;第二次預定 2027 年 4 月 13 日至 22 日報名、7 月 24 日至 26 日考試。計畫表註明日期屬暫定性質,以考試公告為準。
藥學系大一、大二就能考第一階段嗎?
附表沒有限定年級,看的是藥學系在學生是否已修畢藥理學等六門學科、成績及格,並領有學校證明文件。
藥學系要讀幾年?
藥師法與分階段考試規則都沒有規定藥學系的修業年限,各校學制請查該校藥學系網站或學則。
來源
- 藥師法
- 藥師法 沿革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 應考資格查詢(藥師)
- 附表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
- 附表三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應試科目表
- 114年起專技高考醫師第一階段考試應考資格增列年級限制 藥師考試修正應試科目名稱
- 考試期日計畫表(116 年)
- 藥劑生資格及管理辦法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二條附表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
- 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考試 應考須知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命題大綱暨參考用書(自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開始實施)